根据职称评审政策的有关规定,凡不具备规定学历及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申报人员申报中、高级职称,须经相应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。现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专业理论考试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及考试以现场方式进行,时间安排: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13:00-17:30。具体地点以报名回执为准。
二、参加培训及考试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,以便考务人员核验后进入考场。
三、参加培训及考试人员可提前下载《电子信息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理论考试培训资料》,做好学习和考试准备,详见附件。 现场将安排专家培训讲解。
四、考试成绩合格者两个评审年度内有效(含考试当年)。凡考试不合格者,不予上评审会评审。
五、考务人员将于12月15日前通知未通过者考试成绩,考试通过者将参加评审会评审,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成绩。
六、报名方式。
1.通过邮箱报名,邮箱地址:dzxxzyllks@163.com,邮件题目:姓名-单位名称-申报级别(中级或高级),正文内容:姓名+确认参加专业理论考试。收到报名邮件后工作人员将统一回复。
2.参加考试人员务必于12月6日前完成报名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
3.如有疑问咨询李老师:13920637129,于老师:15122705369
附件下载:电子信息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理论考试培训资料
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电子信息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
2024年11月29日
|